姚洪楼 发表于 学习备忘录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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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到一篇新闻在列举名称的时候用了“等”这个字,然后评论下面开始嘲讽记者的语文知识差….. 先是有人提出质疑,然后有人跟帖说他如果经常看政府文件就会觉得“等”这个词语是官府专用的错别字了没什么好稀奇的,然后有人在下面跟帖说其实不管名称是列举全部还部分都可以用“等”来结尾不信的话可以翻阅词典,然后又有人跟帖说全部列举应该用“等”未全部列举应该用“等等”………

几年前我有注意过这个字的用法,印象中不管是否列举完毕都可以用“等”这个字的,介于如上所述情况我觉得第四个人应该查过字典才给出的答案,所以也有一定的可信度,于是我就翻阅字典查阅到底标准答案是什么,结果如下:

可见,其实第三个人说的是对的。真搞不懂第四个人是怎么想的,第三个人都说了不信可以查字典,结果他并没去查字典却还很肯定的坚持自己脑海中记忆的错误解释,误导自己也误导别人….. 对待汉字,真不应该有这样的态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