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让我来告诉你…..

姚洪楼 发表于 历史资料库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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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一名退伍的优秀士兵,复员回家之后,生计无着,来到北京当保安,却被拖欠工资。后来他发现一个商机,那就是卖烤香肠,两三个月后,他被城管没收了一辆三轮车。之后,他又借错买了一辆三轮车,并且在家乡找了一名女孩做帮工。

2006年8月11日,北京市城管第二次要没收他的三轮车,于是他开始苦苦衷求:“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但城管不为所动,执意要没收他的三轮车。

当他视为命根子的摆摊的三轮车被城管掀起的时候,他意外地爆发了,尖刀直接刺向了李志强。也是这一刀,把李志强送进了鬼门关。之后,李志强被国家授予“烈士”的称号,而崔英杰却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故意杀人犯”。

后来,夏霖律师为崔英杰进行了辩护,同时,也有许多法律界的学者呼吁司法部门慎用死刑。

夏霖律师的陈述: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另外,夏霖律师还对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象法律,那个组织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有一位当了8年分队长的城管干部对记者说,崔英杰必须死,如果不死如何让城管在未来执法。“李志强现在是烈士,这个案子就不是普通案子了。” ——我真为中国感到悲哀,“烈士”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已经被彻底篡改了,再过几年,可能连妓女也能算是烈士了吧。

再来看看媒体的报道吧:

·北京城管副队长遇暴力抗法殉职 凶手落网 
·被商贩刺死的北京城管李志强获批为革命烈士
·北京城管队长当街殉职 城管陷入暴力抗法怪圈
·北京城管局长号召城管队员学习李志强
·北京城管副队长被扎死续:凶手被诉故意杀人
·北京城管被害案开审 凶手称以为有人收保护费
·北京城管队员被杀案开审 凶手翻供否认故意杀人
·北京城管队长被杀推动城管执法人性化改革
·北京城管被杀案判决在即 学界呼吁应慎用死刑

我已经不知道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了,我也已经不知道公务员的职责是什么了,我更不知道“人民公仆”、“革命烈士”这两个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了。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