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之死

姚洪楼 发表于 历史资料库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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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商贩杀害城管案”,今天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3岁的商贩崔英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结果,相信是很多人都满意的。

城管,在中国到底是什么样的概念,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的,这里我不再一一累赘,仅讲出本人的两次经历。

第一次,那是在苏州,我跟一MM在路边的小摊上买凉面什么的吃。然后那个商贩在制作的过程中,突然看到远处的大盖帽来了,便立即收拾东西,向我们表示了歉意,就骑着他的三轮车疯狂逃亡了,我们可以看出,他已经把全身的劲都使在了双腿上面。然后我们看到一辆摩托车追赶而上,车上坐着两个带着大盖帽的城管,他们的车速不是很快,似乎没有真正追赶商贩的意思。追赶了几分钟,他们便放弃了,像只骄傲的猫,掉头走了。后来,那个商贩告诉我们,大盖帽们这样只是为了取乐而已,如果他们真想追,机动车怎么可能跑不过人力三轮车呢,但只要商贩们像老鼠一样逃窜,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逃窜,那么一般都不会出事的。他还告诉我们,他虽然是城里人,但他家里的生活很困难,要不然他也不想做这个,几乎每天都要被城管们追赶。另外他还说了一些辱骂城管的话,这里我就不多提了。

第二次,那是在南京,我出去办事,在回来的路上,看到几个城管在抢一个老头的三轮车。与前面经历不同的是,这次的城管开的是四个轮子的车,拥有了携带他人物品的功能。那老头,是个三轮车夫,看样子大概六十多岁了吧,头发花白了一大片;我还注意到他的三轮车前面,挂着一个已经严重褪色了的2.25升的可乐瓶子,里面还有半瓶白色的液体,看样子应该是老人家拿来解渴的白开水。最后,城管们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去了,留下可怜的老人独自站在大街上…..

许多时候,我在想,面子工程真的那么重要吗?与其天天去欺压百姓,倒不如踏踏实实的发展经济,如果我们国家的人民生活水平真真正正的提高了,那么我想也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的人去“影响市容”了。城管,顶着执法的旗号,到处去欺压百姓,甚至去野蛮没收百姓赖以生存的工具,这本身就是很错误的。“城管来了,比鬼子进村还厉害”,这句话是当今社会最真实的写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希望自己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而不希望水浒传的故事在当今社会再次重演。

以下是节选内容:(http://news.qq.com/a/20070410/000855.htm

听说为了拯救自己,贫困的家庭居然雇请了两名律师,崔英杰怔了半晌,将头埋在膝盖中间,双手深深插入头发中。几分钟后,他掩面嚎啕大哭:“爹,俺对不起你啊……”

记者:你们想对李志强的家人说些什么吗?
崔母:俺知道李志强有个7岁的女儿,孩子没有了爸爸,父母没有了儿子,这都是英杰造的孽,俺们对不起你们!

记者:您现在想对崔英杰说些什么?
崔父:英杰,爹对不起你,咱家要不是这么穷,你也不会去摆小摊,是爹害了你啊。要不是有那么多好心人帮忙,你爹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英杰你要是还有命,当牛做马也要报答这份恩情啊!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2006年12月12日,小贩崔英杰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他的辩护律师夏霖在法庭上的这段慷慨陈词,在网上掀起了转载热潮。

通过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崔英杰还有他的家人是很老实的农民,他们本身并不邪恶。无奈这个社会总是逼人太甚,所以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回顾崔英杰的背景,他是一名退伍的优秀士兵,复员回家之后,生计无着,来到北京当保安,却被拖欠工资。后来他发现一个商机,那就是卖烤香肠,两三个月后,他被城管没收了一辆三轮车。之后,他又借钱买了一辆三轮车,并且在家乡找了一名女孩做帮工。

2006 年8月11日,北京市城管第二次要没收他的三轮车,他苦苦衷求:“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但城管不为所动,执意要没收他的三轮车。当崔英杰视为命根子的摆摊的三轮车被城管掀起的时候,他意外地爆发了,尖刀直接刺向了李志强。也是这一刀,把李志强送进了鬼门关。之后,李志强被北京市委追认为“革命烈士”,而崔英杰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后来,在夏霖律师的帮助下,崔英杰的命运得到了一些转机。经过了四个月的煎熬,在夏霖律师的努力、媒体的宣传、网民们的舆论压力下,法院最终对崔英杰作出了死缓的判决。